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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2 16:09 浏览次数:

一、 主要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 访问学者:3—12个月。

3. 博士后:6—24个月。

4.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5.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6.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

7. 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8. 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 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应分别在博士、硕士、本科在读期间派出,完成国外学业回国毕业答辩后获得相应学位。如派出前或资助期间已在国内完成相应学位学业,应及时办理终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

二、 主要项目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4.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5. 国外合作项目

6. 地方合作项目

7.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8.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三、 申请流程

步骤一

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阅2025年项目选拔简章,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步骤二

查阅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

步骤三

网上注册并申报(申报网址:http://apply.csc.edu.cn)。

步骤四

按照项目专栏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将全套纸质申请材料学院推荐意见(无固定模板,需院长签字盖章)交至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处(百熙楼619)。

注:各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将在后续发布,请有关老师及时关注。

四、 材料要求

1.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不实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 需提交的材料种类及数量请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要求为准。申请材料提交后均不予退回。


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处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