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 访问学者:3—12个月。
3. 博士后:6—24个月。
4.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5.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6.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
7. 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8. 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 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应分别在博士、硕士、本科在读期间派出,完成国外学业回国毕业答辩后获得相应学位。如派出前或资助期间已在国内完成相应学位学业,应及时办理终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
二、 主要项目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4.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5. 国外合作项目
6. 地方合作项目
7.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8.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三、 申请流程
步骤一
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阅2025年项目选拔简章,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步骤二
查阅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
步骤三
网上注册并申报(申报网址:http://apply.csc.edu.cn)。
步骤四
按照项目专栏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将全套纸质申请材料和学院推荐意见(无固定模板,需院长签字盖章)交至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处(百熙楼619)。
注:各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将在后续发布,请有关老师及时关注。
四、 材料要求
1.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不实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 需提交的材料种类及数量请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要求为准。申请材料提交后均不予退回。
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处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