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访问目的
提升我校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教育国际化意识,开拓视野,创新理念,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小学教育教学。
二、访问时间
暂定为2019年10月19至27日。
三、访学学生选拔
访学学生的选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自愿报名、学工办初审、学院决定的程序,选拔出品学兼优的学生。
(一) 基本要求:
1、各科学习成绩在前30%。
2、在校表现突出,德育考核(综合测评)前30%。
3、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能力:音乐舞蹈学院、体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的学生必须通过大学英语三级;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其余学院的学生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二)各学院名额分配
按照我校2016级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各学院的人数分布,各学院访学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2016级定向师范生人数 |
名额 |
备注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346 |
6 |
推荐1名以上男生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342 |
6 |
推荐1名以上男生 |
外国语学院 |
201 |
3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1 |
2 |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494 |
8 |
推荐2名以上男生 |
(科学教育六年制)150 |
3 |
音乐舞蹈学院 |
101 |
2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02 |
2 |
|
体育学院 |
90 |
2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1 |
1 |
|
合计 |
1978 |
35 |
|
注:
1、学生选拔由各学院组织,按照“择优、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交处汇总后,报校领导审批。审定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认正式名单。
2、酌情考虑学生男女比例。
3、在港生活费由学生自理。
(四)赴港访学成员需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初步确定访学学生名单后,准备好以下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附件一《2019年赴香港浸会大学访问拟推荐学生信息表》,纸质档加盖学院公章后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特立南楼 原科B-503),电子档发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gjc@hnfnu.edu.cn。
(2)赴港学生自行前往凯旋门拍摄小两寸白底彩照(48mm*33mm),照片两张及电子稿一同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扫描件。
上述所有材料纸质档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档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
请各学院在6月26日之前完成学生选拔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822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