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访问目的
 提升我校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教育国际化意识,开拓视野,创新理念,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小学教育教学。
 二、访问时间
 暂定为2019年10月19至27日。
 三、访学学生选拔
 访学学生的选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自愿报名、学工办初审、学院决定的程序,选拔出品学兼优的学生。
 (一) 基本要求:
 1、各科学习成绩在前30%。
 2、在校表现突出,德育考核(综合测评)前30%。
 3、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能力:音乐舞蹈学院、体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的学生必须通过大学英语三级;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其余学院的学生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二)各学院名额分配
 按照我校2016级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各学院的人数分布,各学院访学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2016级定向师范生人数  | 
    名额  | 
    备注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346  | 
    6  | 
    推荐1名以上男生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342  | 
    6  | 
    推荐1名以上男生  | 
   
   
    外国语学院  | 
    201  | 
    3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1  | 
    2  |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494  | 
    8  | 
    推荐2名以上男生  | 
   
   
    (科学教育六年制)150  | 
    3  | 
   
   
    音乐舞蹈学院  | 
    101  | 
    2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02  | 
    2  | 
     | 
   
   
    体育学院  | 
    90  | 
    2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1  | 
    1  | 
     | 
   
   
    合计  | 
    1978  | 
    35  | 
     | 
   
  
 
  
  
  
  
  
  
  
  
  
  
 注:
 1、学生选拔由各学院组织,按照“择优、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交处汇总后,报校领导审批。审定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认正式名单。
 2、酌情考虑学生男女比例。
 3、在港生活费由学生自理。
 (四)赴港访学成员需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初步确定访学学生名单后,准备好以下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附件一《2019年赴香港浸会大学访问拟推荐学生信息表》,纸质档加盖学院公章后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特立南楼 原科B-503),电子档发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gjc@hnfnu.edu.cn。
 (2)赴港学生自行前往凯旋门拍摄小两寸白底彩照(48mm*33mm),照片两张及电子稿一同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扫描件。
 上述所有材料纸质档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档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
 请各学院在6月26日之前完成学生选拔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822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