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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基委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15 14:33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留基委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要求,我校获批的“数智时代湖南省教师数字化能力培养项目”可自主选派教育学、工商管理、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个一级学科领域的教师赴英国知山大学、俄罗斯乌里扬诺夫斯克国立师范大学等国外友好大学访学。同时,鼓励取得其他国外高校正式邀请信的教师申报留学专业需在上述4个一级学科范围内。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该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注:我校本年度仅接受期限为6个月及以上的访学项目申请)。具体要求为:

(一)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三)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用于资助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附件1)

2.《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注:邀请函中所注明的留学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26年8月31日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外方合作者本人签字)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应提交符合高级研究学者录取条件的有关证明

(注:以上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留基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25;请按以上顺序排列材料;校内申报阶段,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外方合作者简历可容缺,但需在网上报名之前获得。)

四、申报程序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国交处初审—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的流程进行人员选拔。具体流程如下:

6月8日前

① 申请人确定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并准备相关材料。

② 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访学申请,二级学院出具推荐意见(院长签字盖章)。

③ 申请人于6月8日17:30前将全套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处(百熙楼619),并携带学位、学历、职称、外语证书原件,以便进行资质审核。

69日-612

对于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组织3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对其出国研修计划和学术发展潜力等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被推荐人员。学校审定最终推荐人员名单。

615日-617日:

学校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6月22日-6月28日:

被推荐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报送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处。

7月-8月

被推荐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并将录取文件报送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

未尽事宜参见国家留基委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20)。

联系人:黎奇

电话:0731-88228205



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处

2026年4月15日